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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红医疗(30098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的选举,保护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 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 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 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 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表 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 候选人。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