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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30111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1、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2、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 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