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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603619) -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ZPECZPEC(SH:603619)2025-08-27 10:46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任期届满未连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 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继续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