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30096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宁波恒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