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及经营层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议 事、决策程序及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总经理一名。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 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 理工作。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