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3013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 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 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 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