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 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 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的程序 第三条 辞职程序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