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 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万朗磁塑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 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的工作,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过半数委员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