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603150) - 万朗磁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等事宜。证券部为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 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或载体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 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