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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威尔(688377) - 迪威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DEVELOPDEVELOP(SH:688377)2025-08-27 11:07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研究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或者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 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迪威尔高 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