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603797)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职责权限 1 | | 第三章 | 议事规则 2 | | 第四章 | 附则 3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