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各阶段的经营特点等实际情况,进一步 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事项,特制定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本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 酬标准,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和 津贴。 (2)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年(税后),具 体由独立董事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协议约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综合考虑确定: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2)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 等因素确定; (3)根据每年公司净利润实现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贡献 情况,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对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