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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00283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