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3002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内幕人员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软(磁)盘、光盘、录音(像) 带、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给他人阅读、复制,更不得交由他 人代为携带、保管。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 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的具体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