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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建立起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 资金往来中,违反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逾期不还;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 东、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