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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董事会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 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三)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 就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