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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德电子(3006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MINDEOMINDEO(SZ:300656)2025-08-27 11:51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 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报 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司 派驻各分支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