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30065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并参照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且具有以下条件 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第二条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