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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德电子(3006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MINDEOMINDEO(SZ:300656)2025-08-27 11:51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 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主要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诚信记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 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