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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0024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BCCBCC(SZ:002455)2025-08-27 11:51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 提高公司管理效率,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 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