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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FSMFSM(SZ:002818)2025-08-27 11: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股东、 参股公司以及有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六条 各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有关信息包括: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有关人员及相关公司(含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 定的重大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的制度。 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委派至控股子公司 的董事、监事和公司选任的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