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0028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 下简称《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和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