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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 - 董事长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FSMFSM(SZ:002818)2025-08-27 11:51

第二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董事长全面主持董事会工作。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免 第四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和罢免。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长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章 董事长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股东会决议执行; 董事长应当严格遵守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董事会决策, 不得影响其他董事独立决策。 第八条 董事长不得从事超越其职权范围的行为。 1 董事长在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遇到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应当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 对于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董事长应当及时告知全体董事。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他董 事。 实际执行情况与董事会决议内容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