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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FSMFSM(SZ:002818)2025-08-27 11: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富森 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 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一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