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捷汽车(30156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三条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 司。公司及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 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众捷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