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300827)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2 名,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上 能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