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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300827)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8月)
SinengSineng(SZ:300827)2025-08-27 11:51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规 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行为,促进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 职权,并有权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 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 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