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3008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 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 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 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