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30007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 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