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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3012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重要会议",包括: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并作出决议的事项;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