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3012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