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30129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包括公司董事长,并应 当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2025 年 8 月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更换。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召集人由董事会任 命,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同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