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医疗(3012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薪酬与考核,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召集人由 董事会任命,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