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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3012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