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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3012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董事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其他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