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002494)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08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 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 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运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方法 1、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 次累积表决票数。 2、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 数。 (二)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表决。具体操作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有的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 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表决票数只能选举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