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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300573) -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增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做 好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以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作为法定的信息披露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 披露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维 护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建立 健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四条 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年度报告。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履行必 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提供年度报告编制所需材料,并关注个人签字责任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