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603888)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 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 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 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 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 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 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1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 变更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