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603888)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 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的报酬。 第三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设立由董事 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 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的自然人,其任职资格包括: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公司治理、股权 1 管理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熟悉本行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公关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