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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603888)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XHWXHW(SH:603888)2025-08-27 12:07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由董事会选举任命和解聘。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国务 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 员会成员。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