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603888)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辑政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编辑政策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编辑政策,加强对信息的梳理和管控,提高公 司对外发布的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编辑政策 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编辑政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编辑政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编辑政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第五条 编辑政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编 辑政策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编辑政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编辑政策委员会下设编辑政策工作组(总编 室),负责对日常新闻信息内容的安全审核和管理控制,并 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