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血净(603014) -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 的公允性,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办法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公司持有其股权的比 例虽然不足 50%,但依据公司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产生重大影响,或 者公司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