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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血净(603014) -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其 知情人的管理事宜,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本制度未规定的,适 用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