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血净(603014) -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 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