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00224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制定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WEIHAI HUADONG AUTOMATION CO.,LTD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 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 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 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 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