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002248)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WEIHAI HUADONG AUTOMATION CO.,LTD 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管理层的决策效率,保障 决策的科学和准确,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威海华东数控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持公司日常经 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和能力,能够有效统筹组织管理团 队及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 能力; (四)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 生产经营,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