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0022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制定)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WEIHAI HUADONG AUTOMATION CO.,LTD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 材料准备等工作,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执行情况、财务信 息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