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002872)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与《上市规则》所指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 义。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基本规范 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 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上市 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