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0028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 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有权拒绝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担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