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0028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和信 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公司 ...